机电工程学院 2024 级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予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
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发展需求,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 非全日制)培养阶段的成果要求,具体如下: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须满足 1-5 条中的任意 1 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满足第 1、 3、4、5 条中的任意 1 条。
1.SCI 或 EI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 1 篇;
2.省级学术期刊论文 1 篇;
3.国际学术会议报告 1 次;
4. 已公开发明专利 1 项;
5.学科竞赛获奖 1 次(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注:
1.省级学术期刊论文须被中国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数据 库收录。
2.国际学术会议报告:①应发表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 会议论文,且做报告人员为论文作者之一。 ②国际会议包括 在国内外组织的相关会议,会议通知或相关材料中应明确包 含中英文 “ 国际或 International”字样; ③须提供参会通 知/邀请函、会务费收费通知及收据、会议资料、会场照片 及参会人员在场照片、会议录像录音等证明材料;只认定 1 名做报告人员,仅参加会议不计入; ④硕士在读阶段有国际 联合培养经历(赴国外联培三个月以上且能提供联培单位证 明材料),按做国际学术会议报告 1 次认定,仅发表国际会
议论文即可。
3. 已公开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完成人, 研究生第二完成人),在研究生阶段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4.学科竞赛获奖:省级奖项只认定第一完成人,国家级 奖项认定前三名完成人, 以证书为准。应为研究生类竞赛, 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官方学科竞赛清单》、中国 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管理平台内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 会公布的最新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
5.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其它科研成果必须是在 学期间,包括延期毕业、保留学籍、休学、留级期间。要求 研究生所有成果必须署名单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机电 工程学院”。
6.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著作)审查的第 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规范有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专利,应为研 究生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 者(研究生第二作者), 以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
防止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7.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清单须附在学位申请书 后,在申请论文答辩时,提交佐证材料。
本规定适用于 2024 级硕士研究生, 由机电工程学院负 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