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 2024 级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最低学术成果要求
一、成果要求
学位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位申请者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及以上)国内外重要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 SCI 检索的本学科领域国际学术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录用或刊出当年中科院 SCI 分区表中1区、2区和3区)。
(2)在 SCI 检索的本学科领域国际学术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SCI论文(4 区)可用 EI 收录源刊物上发表 2 篇论 文替代。本学科领域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第 1 或导师排名第一本 人排名第二)可等同于1篇EI收录论文。
2.在 SCI 检索的本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影响因子10以上的学术论文(录用或刊出当年中科院SCI 分区表中1区)。
二、署名要求
1.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专利成果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博士生是第一作者,导师是作者之一;或者博士生是第二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
3.所发表期刊学术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博士生第一作者。
三、时间要求
1.博士生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是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攻读博士 学位期间的成果;
2.学术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 EI收录论文必须纸质见刊,SCI论文已经缴付版面费并具有正式论文录用通知即可。
四、其他
1.本要求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本要求仅针对我院2024 级博士研究生实施。
3.本要求中未涵盖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可由完成人提出申请,由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研究并作出认定评价。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