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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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授位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机电工程学院 点击数量: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级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予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

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发展需求,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阶段的成果要求,具体如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

2.国际学术会议报告1次;

3.已公开发明专利1项;

4.学术竞赛获奖1次(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注:

1.省级学术期刊论文须被中国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数据库收录。

2.国际学术会议报告:①国际会议包括在国内外组织的相关会议,会议通知或相关材料中应明确包含中英文“国际International字样;②需提供参会通知/邀请函、会务费收费通知及收据、会议资料、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在场照片、会议录像录音等;③只认定1名做报告人员,参加会议不计入;④硕士在读阶段有国际联合培养经历(赴国外联培三个月以上且能提供联培单位证明材料),按做国际学术会议报告1次认定。

3.已公开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第二完成人),在研究生阶段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4.学术竞赛获奖:省级比赛只认定第一完成人,国家级认定前三名完成人,以证书为准。应为研究生类竞赛,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官方学科竞赛清单》、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管理平台内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最新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

5.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其它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学期间,包括延期毕业、保留学籍、休学、留级期间。要求研究生所有成果必须署名单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6.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著作)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规范有义务进行监督管理。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专利,应为研究生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以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防止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7.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清单必须附在学位申请书后,在申请论文答辩时,提交佐证材料。

本规定适用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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