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 2023 级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予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
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发展需求,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 非全日制)培养阶段的成果要求,具体如下(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
1.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 1 篇;
2.国际学术会议报告 1 次;
3.已公开发明专利 1 项;
4.学术竞赛获奖 1 次(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注:
1.省级学术期刊论文须被中国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数据 库收录。
2.国际学术会议报告:①国际会议包括在国内外组织的 相关会议,会议通知或相关材料中应明确包含中英文“ 国际 或 International ”字样;②需提供参会通知/邀请函、会务 费收费通知及收据、会议资料、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在场照 片、会议录像录音等;③只认定 1 名做报告人员,参加会议 不计入;④硕士在读阶段有国际联合培养经历(赴国外联培 三个月以上且能提供联培单位证明材料),按做国际学术会 议报告 1 次认定。
3.已公开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完成人, 研究生第二完成人),在研究生阶段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4.学术竞赛获奖:省级比赛只认定第一完成人,国家级 认定前三名完成人,以证书为准。应为研究生类竞赛,参照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官方学科竞赛清单》、 中国研究 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管理平台内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 布的最新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
5.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其它科研成果必须是在 学期间,包括延期毕业、保留学籍、休学、留级期间。要求 研究生所有成果必须署名单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机电 工程学院 ”。
6.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著作)审查的第 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规范有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专利,应为研 究生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 者(研究生第二作者),以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
防止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7.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清单必须附在学位申请 书后,在申请论文答辩时,提交佐证材料。
本规定适用于 2023 级硕士研究生, 由机电工程学院负 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3 年 10 月